在被迫说出不信仰(Kufr)的话语这一问题上,伊斯兰教法对男性和女性没有任何区别。凡是真正受到胁迫的人,只要内心依然坚定信仰,就可以在口头上说出不信仰的话语。如果一位女性受到强奸威胁,她可以采用伊斯兰教法所允许的宽免(Rukhsah),而且在这种情况下,这样做甚至可能是更好的选择,因为保护人的贞洁与尊严是伊斯兰教法的重要目标之一。在胁迫之下口头说出不信仰的话语,只要内心坚定信仰,就没有罪责。
如果一位穆斯林男性或女性因真实存在的威胁——例如被杀害或遭受严重酷刑——而被迫说出不信仰的话语,那么只要他的内心依然坚定信仰,就可以仅在口头上说出这些话。
真主说:
“惟被迫而心中仍笃信正信者(不在此限)。”(《古兰经》16:106)
这节经文明确说明,对于真正受到胁迫的人,伊斯兰教法给予了宽免。
是的。
在这一问题上,男性和女性没有任何区别。
如果一位女性因死亡威胁而被迫说出不信仰的话语,她可以在内心坚定信仰的同时,口头上说出这些话。她也可以选择坚持信仰,即使拒绝说出这些话。
如果威胁是死亡,那么两种做法都是允许的:
原则上,坚持忍耐更加高尚、更有回赐,但这并不是义务。
如果一位女性必须在口头说出不信仰的话语与遭受强奸之间作出选择,那么她可以在内心坚定信仰的同时,口头上说出这些话。
在这种情况下,采用伊斯兰教法所允许的宽免似乎更加合适,因为在胁迫之下口头说出的话语不会损害她的信仰,而贞洁和尊严受到侵犯则是一种极其严重、难以弥补的伤害。
不会。
如果胁迫是真实存在的,并且她的内心始终坚定信仰,那么她没有任何罪责。
伊斯兰教法免除了真正受胁迫者的责任,不会因为他们在极度威胁和恐惧下说出的言语而追究他们的罪责。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