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安拉的使者(愿他平安和祝福)说: “当一个人去世时,他的行为都会终止,除非有三种:持续的慈善,受益的知识,或为他祈祷的虔诚子女。”
伊斯兰信仰(伊斯兰教义) 伊斯兰教中的独一信仰 1101 2026-08-23

崇拜中的以物配主及其与认主独一的关系

问题
如果一个人并不认为自己所崇拜的对象能够创造、赐予给养,或拥有任何主宰万物的属性,那么他崇拜真主以外的对象,是否仍然属于以物配主(Shirk)?
回答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愿真主赐予他的使者平安与祝福。以下正文:

“崇拜独一”(Tawhid al-Uluhiyyah)的含义是把一切崇拜专属于真主。因此,把任何一种崇拜行为献给真主以外的对象,都属于以物配主。判定一种行为属于以物配主,并不要求崇拜者必须相信他在真主之外所崇拜的对象能够创造、赐予给养或管理宇宙。

真主说:

“谁希望与他的主相会,就应当行善,并且不要以任何物与他的主同受崇拜。”

[山洞章 18:110]

真主又说:

“你说:‘我的礼拜、我的牺牲、我的生活和我的死亡,的确都是为了真主——众世界的主。他绝无伙伴。’”

[牲畜章 6:162-163]

这些经文命令人们把崇拜虔诚地专属于真主,并没有把“崇拜中的以物配主”限定为必须相信其他受崇拜者具有某些主宰属性。

多神教徒是否相信他们的偶像能够创造和赐予给养?

并非所有多神教徒都认为他们所崇拜的对象能够独立创造、拥有和管理万物。他们中的一些人承认真主才是真正的主宰,但同时仍把某些崇拜行为献给真主以外的对象。

真主描述多神教徒说:

“他们舍真主而崇拜那些对他们既无害又无益的东西,并且说:‘这些是在真主那里替我们说情的。’”

[优努斯章 10:18]

真主又说:

“那些舍他而择取保护者的人说:‘我们崇拜他们,只为他们能使我们更接近真主。’”

[队伍章 39:3]

因此,他们的一种以物配主行为,就是为了寻求说情或接近真主而崇拜真主以外的对象。这并不一定建立在认为这些受崇拜者分享真主主权的信念之上。

《古兰经》还讲述了易卜拉欣的族人崇拜偶像。当易卜拉欣 عليه السلام 问他们这些偶像是否能听见他们、给他们带来利益或伤害时,他们并没有确认偶像拥有这些能力,而只是以遵循祖先的传统作为理由。

崇拜中的以物配主与主宰方面的以物配主有什么关系?

崇拜独一(Tawhid al-Uluhiyyah)与认主独一(Tawhid ar-Rububiyyah)之间存在联系,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一个在崇拜中犯下以物配主的人,都必须首先相信他所崇拜的对象拥有某些主宰属性。

任何把崇拜献给真主以外对象的人,都侵犯了唯有真主享有的受崇拜和受尊崇的权利,即使他并不相信那个受崇拜者能够创造、赐予给养或管理宇宙。

总结

崇拜真主以外的对象,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崇拜方面的以物配主。判定它属于以物配主,并不要求同时相信受崇拜者具有主宰属性,或能够独立掌控利益和伤害。

因此,《古兰经》判定那些多神教徒犯有以物配主,即使他们中的一些人承认真主是创造者和真正的主宰。他们崇拜真主以外的对象,是为了把它们作为自己与真主之间的中介或说情者。

所有使者所带来的根本原则都是:把一切形式的崇拜完全专属于真主,不把任何一种崇拜献给真主以外的任何对象。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