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愿真主赐福并赐平安于祂的使者。
一般原则是:凡是诵念了两段作证词(Shahadah)、公开表现伊斯兰的标志、履行伊斯兰外在功修,并且成长于穆斯林社会的人,在今世都应当按照穆斯林对待。伊斯兰外在的教法律例适用于他们,不能仅仅因为他们不了解**认主独一(Tawhid)**的细节,或不知道“除真主外,绝无真正应受崇拜的主”这句话的学术性条件,就判定他们为不信者(Kafir)。今世的判决依据的是人的外在表现,而内心真实的信仰只有真主知道,并由祂审判。
伊斯兰经典明确表明,凡是公开表现伊斯兰的人,其生命和财产都受到保护。这一点在有关诵念作证词、履行拜功以及公开实践伊斯兰标志的许多圣训中都有明确依据。因此,先知 ﷺ 禁止人们判断他人内心的真实情况。当乌萨麦·本·宰德(Usamah ibn Zayd)(愿主喜悦他)在一人念了作证词之后仍将其杀死时,先知 ﷺ 对他说:
“难道你剖开了他的心吗?”
先知 ﷺ 又说:
“我没有奉命去探查人们的内心。”
然而,一个人在外在上被判定为穆斯林,并不一定意味着他已经具备完善的内在信仰。真正能够在后世使人获益的完整信仰,必须建立在理解两段作证词的意义、坚信其内容,并按照其要求去实践的基础上,包括专一崇拜真主、顺从真主的使者 ﷺ,并服从真主的教法。仅仅口头念诵作证词,却忽视其意义和要求,并不能真正使人受益。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每一位穆斯林都必须背诵“除真主外,绝无真正应受崇拜的主”这句话的学术性条件,或熟悉学者们对这些条件所作的分类。真正的要求,是在信仰和行为中落实这些条件的含义。因此,许多普通穆斯林虽然不知道这些条件的名称和分类,却真诚信仰真主及其使者,热爱他们,顺从伊斯兰的命令,因此实际上已经实现了这些条件的真正含义,即使他们并不了解其学术名称和详细分类。
因此,**逊尼派(Ahl as-Sunnah)**学者一致认为:凡是生于伊斯兰、遵守伊斯兰教法的普通穆斯林,都已经具备了信仰的根本。他们的信仰会随着不断学习宗教知识和实践教法而不断增长。因此,只因为他们不了解某些教义中的细节问题,就仓促判定他们为不信者,是不允许的;前提是他们没有做出任何违背伊斯兰根本原则的行为。
总而言之: 凡是诵念了两段作证词、履行伊斯兰外在功修、并成长于穆斯林社会的人,都应当在外在上被判定为穆斯林。只要他相信认主独一之言的真正含义,服从其要求,并努力学习和实践自己的宗教,那么他不了解这些条件的详细内容,并不会损害他的伊斯兰信仰。至于内心真实信仰的状况,则完全归于至尊至大的真主裁决。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