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愿真主赐予使者平安与祝福。然后:
为病人祈祷说:“愿真主以他具有治愈之福的右手消除你的疾病”,或者“我祈求真主以他具有治愈之福的右手消除你的疾病”,并无妨碍。这里“消除”的意思是去除疾病。把右手描述为具有“治愈”之意,并不意味着为真主确定一个新的、独立的属性,而是在说明真主之手的吉庆、恩惠以及由他赐予治愈所产生的效果。
关于真主的尊名和属性,基本原则是必须以启示为依据。因此,除非有《古兰经》、圣行或已经确立的公议作为证据,否则不能为真主确定任何尊名或属性。
启示文本已经确定,真主有符合其尊严的两手;同时也有经文和圣训表明它们的吉庆与完美,而绝不把它们比作受造物的手。
因此,这里的问题并不是要不要确认真主有手,因为这一点本来已有依据。真正的问题是:**“他具有治愈之福的右手”**这一说法,是否等于创立了一个启示中没有提到的新属性?
按照本教法解答的观点,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这里并不是要把“治愈”确定为真主之手的一个独立尊名或独立属性,而是在祈求真主凭其右手的吉庆赐予病人康复。
这一祈祷词曾被归于伊玛目艾哈迈德(愿真主怜悯他),见于他探望拜基·本·麦赫莱德患病时的记载。
据传他对他说:
“愿真主使你恢复健康,并以他具有治愈之福的右手消除你的疾病。”
关于这则记载的某些细节存在一些讨论,但这种表达在部分早期学者中是已知的。另有传述提到艾布·伯克尔·祖拜迪等人曾讨论过这一措辞及其含义。
这说明这种表达并非后世才新创出来的用语。
这里所表达的是去除、消除的意思。
因此,这一祈祷的含义是:
愿真主消除你的疾病,解除降临于你的病痛,并使你恢复健康。
这里并不是要确定真主“消除”的某种具体方式,而是采用阿拉伯语中一种已知的表达方式,意思是消除一个人身上的疾病或伤害。
其含义是真主的右手是吉庆的,一切美好和治愈都在真主的掌握之中。
圣训中传述:
“我的主的两手都是吉庆的右手。”
先知 ﷺ 也确实说道:
“真主的手是充盈的,施予不会使其减少,昼夜不断地丰厚施予。”
[布哈里和穆斯林辑录]
既然真主的手是吉庆的、充满恩惠的,那么治愈也是其中真主赐给其仆人的一种恩惠。
因此,**“他具有治愈之福的右手”**的意思是真主吉庆的右手,真主借此赐予治愈,而并不是要确定一个启示中没有出现的独立尊名或属性。
这里应当区分关于真主进行陈述或描述与正式确定真主的尊名和属性。
并非每一个含义正确、在祈祷或陈述中用于真主的词语,都会因此成为真主的一个优美尊名或独立属性。
在这一表达中,“具有治愈之福”是从真主的右手所带来的恩惠和治愈这一角度进行描述,而这些都是真主所赐予的。其目的并不是说真主具有一个独立的、名为“治愈”的属性。
因此,使用这一祈祷词与坚持“真主的尊名和属性必须以启示为依据”这一原则并不矛盾。
与其他神圣属性一样,确认真主的手或右手,应当以符合真主尊严的方式加以确认,不追问其具体形式,也不把它比作受造物。
穆斯林不会想象真主的手究竟如何,也不会把它与人的手相比较。
而是确认启示中已经确定的内容,并停留在启示所告诉我们的范围内。
可以为病人祈祷说:“愿真主以他具有治愈之福的右手消除你的疾病”,或者“我祈求真主以他具有治愈之福的右手消除你的疾病。”
这里“消除”的意思是去除疾病。把右手描述为具有“治愈”之意,并不意味着为真主确定一个新的、独立的属性,而是在说明真主之手的吉庆,以及一切治愈和美好都来自真主。
因此,按照本教法解答的观点,这一祈祷并无明显的教法禁忌,也不违背真主的尊名和属性必须以启示为依据这一原则。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