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愿真主的和平与祝福降临于真主的使者。
我们不能仅仅因为“雅威”出现在犹太人的经典中,就确立它为真主的尊名。根据本教法解答,《古兰经》和圣训中没有确立这一名称的证据。
至于从有经人那里传来的、我们的伊斯兰教法既没有证明其真实性也没有证明其虚假的消息,正确的态度是暂缓判断:既不确认其真实性,也不武断地否定它。没有确立这个名称,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断言它绝对没有出现在更早的启示中。
“雅威”是犹太传统中对上帝的一个著名称呼。阿卜杜勒·瓦哈卜·米西里博士指出,这是《旧约》中出现频率较高且被视为神圣的名称之一,犹太人出于尊敬,传统上避免直接念出这个名称。
他还介绍了关于这个词的来源、含义以及读法的多种解释,同时指出这些解释并非最终定论。参见:《犹太人、犹太教与犹太复国主义百科全书》,5/70。
这些资料说明了该名称在犹太文献和传统中的使用情况,但仅凭这些情况,并不足以在伊斯兰教中确立它为真主的尊名。研究一个词语的来源或流行程度,与根据伊斯兰教法证据确立它,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有经人所传述的消息并非都具有相同的教法律例,而应当根据《古兰经》和圣训所确立的原则进行判断。
辛基提将著名的“以色列传述”(Isra’iliyyat)概括为三类:
参见:《Adwa’ al-Bayan》,4/238。
所谓暂缓判断,就是对于没有证据证明或否定的事情,不作确定性的断言。因此,我们不能仅仅因为某个消息出现在这些经典中就接受它,也不能仅仅因为它来自有经人就将其否定。
阿布·胡莱赖 رضي الله عنه 传述:有经人曾用希伯来语诵读《讨拉特》,然后用阿拉伯语向穆斯林解释。真主的使者 ﷺ 说:
“你们不要把有经人的话全盘当真,也不要把他们的话全盘否定,而应说:‘我们信仰真主,以及降示给我们的启示。’” [黄牛章:136]
布哈里辑录(4485)。
阿布·纳姆拉·安萨里 رضي الله عنه 传述,先知 ﷺ 说:
“有经人告诉你们的事情,不要把它当真,也不要把它当假。你们应说:‘我们信仰真主和祂的众使者。’如果它是假的,你们没有确认它;如果它是真的,你们也没有否定它。”
艾布·达伍德辑录(3644),艾勒巴尼在《正确圣训系列》6/712中判定其为可靠圣训。
伊本·泰米叶解释说,这些经文和圣训要求我们对于不知道其真实性或虚假的事情保持克制,以免确认虚假或否定真实。参见:《正确回答》,6/461–462。
本教法解答的结论是:不能确立“雅威”为真主的尊名之一,因为目前用于证明它的依据来自犹太人的经典,而《古兰经》和圣训中没有证据确认这一点。
这里必须区分两个不同的说法:
“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它是真主的尊名之一。”
以及:
“已经证明它在任何早期启示中都不是真主的名称。”
前者是本教法解答所确立的结论;至于后者,则需要有证据证明这种否定。
根据同样的原则,即使有人指出这个词或它的一部分出现在某些名字中,也不能因此解决这个问题。即便这种语言学上的关联得到证实,它最多只能说明该词的一种使用方式,而不能取代确立真主尊名所必须具备的伊斯兰教法证据。
在伊斯兰中,不能仅仅因为“雅威”出现在犹太经典中,或者因为它在犹太传统中广泛流传,就确立它为真主的尊名之一。
至于它是否确实曾经属于早期启示中的名称,只要《古兰经》和圣训没有证据证明或否定这一点,正确的态度就是暂缓判断。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