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愿真主赐福并使其使者平安。言归正题:
真主的属性依存于真主本身,并不是与真主分离、独立存在的实体,能够凭自身带来利益或造成伤害。因此,不允许相信某一被设想为与真主分离的属性拥有独立带来利益或伤害的能力。
至于凭真主的尊严和大能或凭真主的言辞寻求庇护,这是教法所允许的,因为实际上这是向具有这些属性的真主寻求庇护。同样,《古兰经》能够凭真主的许可使人受益并为人求情,因为它是真主的言辞,而且真主在其中设置了引导、治疗和吉庆。因此,一切利益归根结底都来自真主。
真主的属性,例如知识、仁慈、尊严和大能以及言辞,都依存于真主,并不与真主分离。
实际上,并不存在一种脱离真主而独立存在的“神圣仁慈”,也不存在独立存在的“神圣大能”,更不存在脱离说话者而自行存在的“神圣言辞”。
因此,如果把某种属性想象成一个独立的存在,认为它能够自行听见祈祷、作出回应、带来利益或造成伤害,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
必须区分直接向属性本身祈求和向真主祈求,并凭真主的某一属性向他祈求。
例如,不应说:“真主的仁慈啊,请宽恕我”,或者“真主的大能啊,请拯救我”,同时把“仁慈”或“大能”视为能够独立听到祈祷并作出回应的实体,因为真正被祈求的应当是真主。
但是,一个人可以说:“真主啊!我凭你的仁慈向你祈求。” 他也可以凭真主的大能和真主的言辞寻求庇护。这是教法所允许的,因为实际上,他是在向真主祈求,并向具有这些属性的真主寻求庇护。
因此,圣训中确实记载了凭真主的一些属性寻求庇护,例如凭真主的大能以及真主完美的言辞寻求庇护。
《古兰经》是真主未被创造的言辞,而真主的言辞属于真主的属性之一。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正确地说,《古兰经》能够使持守它的人受益,因为启示文本确认了《古兰经》具有许多重大的功效,其中包括引导、治疗、吉庆、回赐,以及在复活日为持守它的人求情。
但这并不意味着《古兰经》是一个脱离真主而独立存在,并凭自身拥有带来利益和伤害能力的事物。
《古兰经》所带来的利益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
第一:《古兰经》是真主的言辞,而利益从根本上来自说出这些言辞的真主。
第二: 真主使《古兰经》成为获得引导、治疗、回赐和吉庆的一种原因,正如真主设定其他原因,使人凭他的许可通过这些原因获得利益一样。
因此,真正给予利益的是真主,而真主使自己的言辞中具有这些美好和益处。
根据这则教法判例,如果一个人相信真主的某一属性是与真主分离而独立存在的实体,能够自行听见、回应、带来利益并造成伤害,那么他所持的是一种错误的信念,这与真主属性的真实含义以及真主的独一性相违背。
谢赫阿卜杜·拉赫曼·巴拉克指出,直接向属性本身祈求并非教法所规定的行为,因为这意味着把属性想象成一种独立于真主、能够听见并回应祈求的事物。然而事实是:真主的属性依存于真主;真主连同他的属性是独一的主宰。唯有他是被祈求、被崇拜和被寄予希望的。
这里还应区分:对某种信念或言论本身作出判断,与对某个特定的人作出判断。对于某个具体个人的判断,有其相应的条件和原则,这些都是学者们所熟知的。
真主的属性并不是脱离真主而独立存在的实体,因此不能认为这些属性凭自身带来利益或造成伤害。真主才是真正给予利益和允许伤害发生的主,他的属性依存于他,并不与他分离。
可以凭真主的大能、真主的言辞以及教法所确认的类似属性寻求庇护,因为这实际上是在向具有这些属性的真主寻求庇护。
同样,可以说《古兰经》凭真主的许可使人受益、为人求情并带来治疗,因为真主在自己的言辞中设置了利益和吉庆。因此,一切利益从始至终都来自真主,至高无上的主。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