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
安拉的使者(愿他平安和祝福)说: “当一个人去世时,他的行为都会终止,除非有三种:持续的慈善,受益的知识,或为他祈祷的虔诚子女。”
伊斯兰信仰(伊斯兰教义) 伊斯兰中的真主尊名与属性 1224 2026-09-12

凭真主的尊名求护,与向真主本身求护有区别吗?

问题
在记主词中有这样一句: “奉真主之名,天地间没有任何事物能与祂的尊名同在而造成伤害。” 那么,是否可以对此评论说:“这是真主尊名的同在,那么真主本体的同在又会如何呢?” 在祈祷和求护方面,真主的尊名与真主本身之间是否存在区别?
回答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愿真主赐予祂的使者平安与祝福。以下正文:

“这是真主尊名的同在,那么祂本体的同在又会如何呢?” 这种说法并不正确,因为它可能使人误以为,在这里真主的尊名是与真主相分离的某种事物,并且存在一种 “尊名的同在”,与另一种 “本体的同在” 相对应。

正确的理解是,“真主(Allah)” 这一尊名所指的就是赞颂超绝的真主。因此,凭祂的尊名求护就是向祂求护,以祂的尊名祈祷就是向祂祈祷。这里并不是指脱离被命名者,而向尊名的字母和声音本身求护。

“真主的尊名”是什么意思?

名称指向并使人认识被命名者。因此,当我们说 “Allah(真主)” 时,这是指向具有一切完美属性的神圣本体的尊名。

所以,当穆斯林说: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时,并不是说他向脱离真主的单纯文字和字母求助,而是说他提及真主的尊名,并向赞颂超绝的真主求助。

同样,当他说 “真主啊!” 或 “至仁主啊!” 时,被祈求的只有一位,那就是至高无上的真主,尽管祂拥有许多优美的尊名。

至高无上的真主说:

“你说:‘你们可以称祂为真主,也可以称祂为至仁主。因为无论你们用什么美名称呼祂,祂有许多极美的名号。’”

[夜行章:110]

因此,“Allah(真主)” 和 “Ar-Rahman(至仁主)” 这两个尊名所指的,都是赞颂超绝的主;这些尊名都指向祂。

“奉真主之名,天地间没有任何事物能与祂的尊名同在而造成伤害”是什么意思?

这段记主词并不是说,脱离真主而单独存在的“尊名”本身拥有一种独立力量,可以保护人免受伤害。

而是仆人念诵真主的尊名,向真主求护并投靠祂,请求祂保护自己免受伤害。

因此,不能把这件事划分为 “尊名的同在” 和 “本体的同在”,仿佛这是两个相互独立或相互对应的事物。

尊名指向被命名者,而这段记主词真正所指的是赞颂超绝的真主,并不仅仅是祂尊名的文字或发音。

如何理解“你应当赞颂你至尊主的大名超绝万物”?

至高无上的真主说:

“你应当赞颂你至尊主的大名超绝万物。”

[至尊章:1]

这并不意味着人要脱离真主,单独赞颂“尊名”这个词本身,而是指人在提及真主尊名的同时赞颂赞颂超绝的真主。

真主还说:

“故你应当赞颂你的伟大的主的尊名超绝万物。”

[大事章:96]

伊本·欧赛敏解释说,这里的赞颂应当同时通过心和舌来完成:仆人在心中确认自己的主超绝于一切缺陷,并用舌头念诵祂的尊名。

因此,完整的记主同时包含心灵的记念和口舌的记念,而最终目的都是尊崇和赞颂真主超绝万物。

“你们要用这些尊名祈祷祂”是什么意思?

至高无上的真主说:

“真主有许多极美的名号,故你们要用那些名号呼吁祂。”

[高处章:180]

这节经文命令人们以真主的优美尊名向祂祈祷。

例如,我们可以说:

“至仁主啊,请慈悯我。”

“至赦主啊,请饶恕我。”

“供养者啊,请赐予我给养。”

真正被祈求的是赞颂超绝的真主,而这些都是真主的尊名,它们指向祂,也表明祂的完美属性。

伊本·泰米叶解释说,有时提到名称,而实际所指的是被命名者。因此,以真主的某一个尊名向祂祈祷,就是向拥有一切优美尊名的独一之主祈祷。

尊名就是本体本身吗?

在这一问题上,应避免使用含义模糊的哲学表达。

一方面,书写出来或说出来的词语,例如 “Allah” 一词的字母,并不是真主的本体。

另一方面,在祈祷和记主中提到 “真主的尊名” 时,通常也不是指一个脱离其所指对象而独立存在的抽象词语,而是说这个尊名指向真主,人通过念诵这个尊名而转向赞颂超绝的真主。

因此,如果作出一种区分,使人以为仆人首先向 “尊名本身” 求护,然后还有另一个完全不同的层次,即向 “本体” 求护,那么这种区分是不正确的。

凭真主的尊名求护,就是向真主求护吗?

是的,根据该教法判例所阐明的原则,正是如此。

凭真主的尊名求护,并不是向一个独立于赞颂超绝的真主之外的事物求护,而是在提及祂尊名的同时投靠真主并向祂求护。

因此,不能认为脱离真主的尊名本身拥有独立的保护能力,或者具有独立于真主之外的影响力。

这一理解符合祈祷的基本原则:真正保护人、给予利益并消除伤害的是真主,而祂的优美尊名都是属于祂的尊名,我们以这些尊名向祂祈祷和崇拜祂。

为什么应避免说“这是真主尊名的同在,那么祂本体的同在又会如何呢?”

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这种说法可能使人误以为,在一个本来并不意在进行这种区分的语境中,尊名与被命名者是彼此分离的。

**第二:**这种说法加入了圣训本身没有表达的意义。圣训并不是要确立一种称为 “尊名的同在” 的类别,然后再把它与另一种称为 “本体的同在” 的类别进行比较。

更好的做法是保持这段记主词清楚直接的含义:穆斯林念诵真主的尊名,投靠真主,并请求祂的保护;而赞颂超绝的真主确是全聪的、全知的。

总结

“这是真主尊名的同在,那么祂本体的同在又会如何呢?” 这种说法不够准确,最好避免,因为它可能使人误以为圣训中提到的真主尊名是独立于至高无上的真主之外的事物。

尊名指向被命名者。当穆斯林说:

“奉真主之名,天地间没有任何事物能与祂的尊名同在而造成伤害”

时,他是在投靠真主并向祂求护,而不是向脱离真主的尊名字母本身求护。

同样,以真主的尊名向祂祈祷,以及赞颂祂的尊名,都是在念诵祂优美尊名的同时向真主祈祷并赞颂真主。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