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愿真主赐予真主的使者平安与祝福。以下正文:
在描述真主的听觉属性时,最好只采用《古兰经》和圣训中所使用的表述。
我们肯定真主是全聪的,祂听见一切声音;祂的听觉是完美的,符合祂的尊严,绝不类似被造物的听觉。
没有必要说:“凭借感觉器官”或“无需感觉器官”,也没有必要说:“凭借工具”或“无需工具”。因为这些词语并没有出现在启示文本中,而且可能具有含糊的意义,有时甚至会被用来否认真主属性的真实性。
真主在许多经文中肯定了自己的听觉属性。祂说:
“真主确是全聪的,确是全明的。”
[《朝觐章》22:75]
真主又说:
“真主确已听见那个为她丈夫而与你辩论,并向真主诉苦的妇女的话。真主听见你们两人的谈话。真主确是全聪的,确是全明的。”
[《辩诉者章》58:1]
真主是真实地听见一切,祂的听觉是完美的。无论声音多么细微或多么遥远,都无法隐瞒于祂。
与此同时,祂的听觉绝不类似被造物的听觉。真主说:
“任何物都不似像祂。祂确是全聪的,确是全明的。”
[《协商章》42:11]
这节经文同时否定了相似性,并肯定了真主的听觉和视觉属性。
根据这篇教法解答,《古兰经》和圣训都没有说真主是“通过感觉器官”听见,也没有说祂“无需感觉器官”听见。
因此,最好不要把这一术语引入对真主的描述之中。
我们不说:
“真主的听觉是一种感觉器官。”
也不把:
“真主无需感觉器官而听见。”
作为信仰的基本原则。
我们只需简单地说:
真主真实地听见一切,祂的听觉是完美的,符合祂的尊严,任何物都不类似祂。
这样,我们既肯定了启示所肯定的,又否定了相似性,同时避免使用启示中没有出现过的术语。
对此的判断基本相同。
**“工具”**一词也不是《古兰经》和圣训在描述真主听觉时所使用的词语。
因此,没有必要说:
“祂通过工具听见。”
也没有必要说:
“祂无需工具而听见。”
说这句话的人可能想表达一个正确的意思:真主听见一切,并不需要祂的任何被造物,因为真主是无求于万物的、绝对完美的。
但是,这一正确含义可以用更清楚的方式来表达,例如:
“真主的听觉是完美的,符合祂的尊严,绝不类似被造物的听觉。”
根据这篇教法解答,没有可靠的经文或圣训明确肯定真主有“耳朵”,也没有文本使用这一词语明确否定它。
因此,对此应当保持沉默,不肯定,也不否定。
没有证据,就不能为真主确立某种属性;同样,也没有必要刻意否定启示没有明确否定的事物。
这篇教法解答引用谢赫阿卜杜勒·拉赫曼·巴拉克的话说:
“至于把‘耳朵’归于真主,这是一个必须保持沉默的问题:既不能否定,也不能肯定,因为我们没有能够证明它的依据。”
这与那些启示文本明确肯定的属性不同,例如听觉、视觉、眼和手,根据这篇教法解答,应当按照文本加以肯定。
这篇教法解答所采用的方法是:穆斯林在肯定每一个属性时,没有必要列出一长串需要否定的东西,例如说:
祂听见不是依靠这个,祂看见不是依靠那个,祂的手不是这样,祂的眼不是那样。
《古兰经》中这一综合性的原则已经足够:
“任何物都不似像祂。祂确是全聪的,确是全明的。”
[《协商章》42:11]
因此,我们按照真主所肯定的方式肯定属性,否定它与被造物属性的相似性,而不探究它的具体方式。
不一定。
不能仅凭这一句话就判断说话者否定了真主的属性,而应当先了解他的真实意图。
他可能想表达一个正确的意思,即:真主的听觉不像被造物的听觉,被造物可能需要受造的器官或工具。
问题主要在于这种用语本身,因为它没有出现在启示文本中,而且一些神学家可能会用这种表达来表达否认属性真实性的含义。
因此,最好放弃这种可能引起歧义的表述,而使用清晰明确的语言。
与其说:
“真主无需感觉器官或工具就能听见一切存在之物。”
不如说:
“真主是全聪的。祂以完美且符合祂尊严的听觉听见一切声音。祂的听觉绝不类似被造物的听觉,而我们不知道祂的听觉具体如何。”
这种说法既肯定了真主的属性,又否定了相似性,同时避免引入启示中没有出现的术语。
真主的听觉属性在《古兰经》和圣训中有明确依据。因此,我们相信真主真实地听见一切,祂的听觉是完美的,符合祂的尊严,不作类比,也不追问其具体方式。
至于**“凭感觉器官或无需感觉器官”以及“凭工具或无需工具”**这样的说法,最好避免使用,因为这些词语并没有出现在启示文本中,而且可能具有含糊或多重含义。
同样,根据这篇教法解答,由于没有关于**“耳朵”**这一词语的明确证据,因此既不肯定,也不否定。
我们只停留在真主对自己的描述上,并说:
“任何物都不似像祂。祂确是全聪的,确是全明的。”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