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愿真主赐福并赐平安于真主的使者。
根据逊尼派大众派(Ahl as-Sunnah wa al-Jamā‘ah)的信条,“认定非法为合法”(Istihlāl),是指一个人相信真主所禁止的事情实际上是合法的。例如,一个人明知真主和祂的使者已经禁止了通奸、饮酒或高利贷(Ribā),却仍然认为这些行为是允许的。对于那些在宗教中属于众所周知、必然禁止的事项,如果一个人在没有无知或错误解释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持有这种信念,那么这种信念上的认定合法(Istihlāl I‘tiqādī)就属于不信(Kufr)。
然而,仅仅犯下罪恶、坚持犯罪或反复犯罪,并不意味着一个人认为这些行为是合法的,只要他仍然相信这些行为是被禁止的,并承认真主对此的裁决,即使他因欲望或信仰薄弱而无法克制自己。
因此,一个人如果饮酒、通奸或从事高利贷,同时说:
“我知道这是被禁止的,但我因欲望而软弱了。”
那么,他仍然是一名犯下大罪的穆斯林,是一位有罪的信士,而不会仅仅因为犯罪本身就成为不信者。
同样,喜爱罪恶也并非只有一种情况。
如果这种喜爱只是因为人的欲望和本性,同时他仍然相信该行为是被禁止的,那么这只是信仰薄弱的表现,并不会使他脱离伊斯兰。不过,他仍然必须努力克制自己,并向真主悔罪。
但如果他喜爱罪恶,是因为厌恶真主的裁决、反对真主的禁令,或不满意真主的教法,那么这就与真正的信仰相矛盾。因为真正的信士,即使自己的欲望与真主的命令相冲突,也会接受并顺服真主的裁决。
因此,学者们区分了两种人:
前者是一位信仰有缺陷的犯罪穆斯林(Fāsiq);而后者,如果具备了宣判叛教(Takfīr)的一切条件,并且不存在教法认可的阻碍因素,则可能陷入不信(Kufr)。
尽管如此,长期坚持犯罪是极其危险的,因为罪恶会削弱人的心灵,使心变得刚硬。如果一个人不悔改,罪恶最终可能使他逐渐远离真理。
因此,一些早期的穆斯林先贤曾说:
“罪恶是不信的邮差(或:通向不信的道路)。”
意思是:罪恶本身虽然不是不信,但它可能成为引向不信的一条道路。
总结: Istihlāl(认定非法为合法) 是指相信真主所禁止的事情实际上是合法的,而不仅仅是犯下该罪恶。 凡是坚持犯罪、但仍然相信该行为被真主禁止的人,仍然是一位犯罪的穆斯林,并不会因此成为不信者。至于否认其禁令、厌恶真主在此事上的裁决,或拒绝顺服真主命令的人,则属于可能使人脱离伊斯兰的 Istihlāl,前提是宣判叛教的一切条件已经具备,并且不存在教法认可的阻碍因素。
真主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