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赞颂全归真主,愿真主赐予祂的使者平安与祝福。以下正文:
如果说 “愿真主的眼眷顾你” 时,所表达的是祈求真主保护、照顾和守护这个人,使他处于真主的眷顾、保护和注视之下,那么这种说法并无妨碍。
这种含义在启示文本中有依据。同时,根据该教法判例,应以符合真主尊严的方式确认至高无上的真主具有“眼”这一属性,不把它比作受造物的眼睛,也不探究其具体方式。
这句话并不是说真主的眼与真主相分离,然后独立地承担保护的行为。
它的意思是向真主祈祷,请求真主给予保护和眷顾。
因此,对一个人说:
“愿真主的眼眷顾你”
其含义接近于:
“愿真主保护你、眷顾你。”
或者:
“愿真主使你处于祂的保护和眷顾之中。”
这种表达与《古兰经》中使用“眼”来表达眷顾和保护的经文有关。
至高无上的真主对穆萨圣人说:
“我把从我发出的慈爱赏赐你,以便你在我的眼下受到培育。”
[塔哈章:39]
伊本·凯西尔 نقل述多位先贤对:
“在我的眼下”
的解释,其中包含培育和眷顾的含义,同时也包含真主看见他的含义。
至高无上的真主也对祂的先知穆罕默德 ﷺ 说:
“你应当忍受你的主的判决,因为你确是在我的众眼之下。”
[山岳章:48]
赞颂超绝的真主又谈到努哈圣人的方舟说:
“它在我的众眼之下航行,以报酬被人否认者。”
[月亮章:14]
这些经文表明了眷顾、保护和监察的含义。
不是。
真主说:
“因为你确是在我的众眼之下”
并不意味着先知 ﷺ 位于真主的眼睛里面。
同样,真主谈到方舟时说:
“它在我的众眼之下航行”
也不是说方舟在眼睛里面航行。
其含义是:方舟在真主的眷顾、保护和注视之下航行。
同样,真主对穆萨圣人所说的:
“以便你在我的眼下受到培育”
意味着他处于真主的注视、眷顾和保护之下。
根据该教法判例,上述经文包含对至高无上的真主“眼”这一属性的确认,同时也确认这些经文根据具体语境所表达的看见、保护和眷顾等含义。
但是,确认真主具有“眼”这一属性,并不意味着把它比作人类或其他任何受造物的眼睛。
关于真主属性的原则,是赞颂超绝的真主所说:
“任何物都不似像祂。祂确是全聪的,确是全明的。”
[协商章:11]
因此,我们确认真主为自己所确认的属性,同时否定祂与受造物之间的任何相似,也不探究这些属性的具体方式。
这句话正确的含义,是向至高无上的真主祈祷,请求祂以自己的眷顾和保护照顾这个人。
它并不是把“眼”这一属性看作独立于真主的事物,然后向这一属性本身祈祷。
这种区分非常重要,因为真主的属性并不是与真主相分离、可以舍弃真主而单独祈求的独立实体。
因此,这句话应按照阿拉伯语中通常的含义来理解:
“愿真主眷顾你、保护你,并成为你的保护者。”
谢赫阿卜杜·拉赫曼·巴拉克曾被问到一些民间表达,例如:
“愿真主的眼在他之上。”
他指出,如果所表达的是祈求真主保护这个人,使他免受那些想伤害他的人的伤害,那么这种含义是正确的;而 “愿真主的眼眷顾你” 是一种祈祷。
按照前面所解释的含义,这句话是允许的。
但是,如果担心别人会错误理解,那么使用更加直接的表达会更加清楚,例如:
“愿真主保护你。”
或者:
“愿真主眷顾你。”
或者:
“愿真主使你处于祂的保护和眷顾之中。”
这并不意味着 “愿真主的眼眷顾你” 是被禁止的。
只是当对方不了解有关真主属性的启示文本及其含义时,使用更加清楚直接的表达可能更加合适。
可以把 “愿真主的眼眷顾你” 作为一种祈祷,只要所表达的意思是:祈求真主保护、眷顾这个人,使他处于真主的注视和保护之下。
这种含义在真主的以下经文中有依据:
“以便你在我的眼下受到培育。”
[塔哈章:39]
以及:
“因为你确是在我的众眼之下。”
[山岳章:48]
根据该教法判例,这些经文包含对真主“眼”这一属性的确认,应以符合真主尊严的方式加以确认,不进行类比,也不探究其具体方式。
至于眷顾和保护,则属于这些经文的具体语境所表明的含义。
真主至知。